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帖子发起人: yinyin   发起时间: 2008-05-16 12:09 下午   回复: 20
yinyin 离线,最后访问时间: 2008-11-21 9:42:12 yinyi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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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球例

附件: 团体联赛.jpg
楼主  2008-05-16, 12:09 下午 Reply Quote

做了一个很简单的图片来说明这个球例~不过只能记住大致的球员站位,和当时的情况一定有所出入。

球员A打完球之后,球员B上前击球,位置大致与图片中相似。这时球员B进行上诉,当时他的身体有一点点偏向与箭头所指方向。

这个球应该怎么判?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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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inyin 离线,最后访问时间: 2008-11-21 9:42:12 yinyi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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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 一个球例
第2楼  2008-05-16, 12:25 下午 Reply Quote
球员A认为球员B正在把球击向球场右侧,所以他的位置并不形成阻碍,是no let。球员A认为他的球也可以直接击向球场左侧,所以这个球是stroke。 当时我判的是let,因为球扔在下落过程中,单从球员B的当时的站位及球拍位置来看,并不能完全确认判他会选择在什么时间向哪个方位进行击球。即使他选择将球击向球场左侧,由于双方的位置所以最多是个微小妨碍。 不过怎么用最简单明确的E文,解释好这个问题,让球员信服,有点头大。。。偶的破E文需要好好补补啦~:(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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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oeking 离线,最后访问时间: 2008-11-23 14:32:01 Joe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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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 一个球例
第3楼  2008-05-16, 19:18 下午 Reply Quote
球员A是非击球方,怎么可能上诉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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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oeking 离线,最后访问时间: 2008-11-23 14:32:01 Joe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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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 一个球例
第4楼  2008-05-16, 19:19 下午 Reply Quote
lz是不是把球员A和球员B标错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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追风逐浪 离线,最后访问时间: 2008-5-24 22:26:22 追风逐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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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 一个球例
第5楼  2008-05-16, 21:09 下午 Reply Quote
LZ的表达有点模糊,我们不在现场,只好按图想象,先假定双方的距离比较接近,而且有CALL LET.

我们试着从两个方面来解释:

如果是A球员准备击球,B球员阻碍到A球员的挥拍(SWING),那就 STROKE TO A.

反过来,按图所示,要是B球员是准备击球的一方, 那就是 STROKE TO B.


按照LZ的图示,A 和 B球员的位置应该很靠近, 应该是无论任何一方 CALL LET , 都应该给STOKE.

因为不击球的一方都给准备击球的一方造成了严重和明显的阻碍(interference),这两种阻碍是

如果是对于A球员,是阻碍了A球员的freedom to hit the ball with a reasonable swing;

如果对于B球员,是阻碍了B球员的freedom to play the ball directly to any part of the front wall.

所以只要准备击球的一方call let,都应该给STROKE.

但是,例外的情况是 no let. 那就是准备击球的一方没有call let,没停止动作,继续击球, 那就是危险动作了,因为双方的距离实在太近,一般新手之间打球经常会出现这种情况.



呵呵,初来报到,觉得你们的论坛在国内来说比较专业,忍不住冒昧参与了你们的讨论,

不好意思了,不足之处,多多指教.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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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quashwang 离线,最后访问时间: 2008-11-23 20:18:21 面壁十年图破壁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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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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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 一个球例
第6楼  2008-05-16, 22:52 下午 Reply Quote
非常想了解的一点是,上述的同时球在哪里?没有标球的位置如何可以判定?
挥舞壁球拍的胖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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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oeking 离线,最后访问时间: 2008-11-23 14:32:01 Joe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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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 一个球例
第7楼  2008-05-17, 21:44 下午 Reply Quote
5楼的追风逐浪兄很专业,也很有经验,能不能问一下在哪里打球?真希望能当面探讨、交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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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inyin 离线,最后访问时间: 2008-11-21 9:42:12 yinyi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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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 一个球例
第8楼  2008-05-17, 23:15 下午 Reply Quote
1。不好意思~~~我把A和B弄反了*^-^*已经改过来啦
2。球员B,大致是面向箭头所指方向,所以应该是大概一点钟到两点钟这个位置。
3。拍子是在球员B的右侧,而球就在拍子前面。所以也应该是大致一两点钟这个位置。
4。球员B和球员A之间,虽然离的很近,但是没有紧紧贴得非常近。。。
追风逐浪 好专业呀~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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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jiio 离线,最后访问时间: 2008-11-12 23:19:10 有只蚊子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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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 一个球例
第9楼  2008-05-18, 0:06 上午 Reply Quote
明天你给我示范一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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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oeking 离线,最后访问时间: 2008-11-23 14:32:01 Joe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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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 一个球例
第10楼  2008-05-19, 0:09 上午 Reply Quote
A是向哪个方向移动?速度怎样?还是站着没有动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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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oeking 离线,最后访问时间: 2008-11-23 14:32:01 Joe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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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 一个球例
第11楼  2008-05-19, 1:01 上午 Reply Quote
仅从图来看,各种可能性都有:
1,stroke to B
可能性一:B可以(也有能力)向A所处方向击球,A处于球和前墙之间,是为第4种妨碍,stroke to B.。
可能性二:B可以(也有能力)向A所处方向击球,且A离开B很近,妨碍B挥拍,是为第3种妨碍,stroke to B。
可能性三:A打完球后,未能“尽力避让”,甚至有故意blocking之嫌,则可以判stroke to B。
可能性四:A打完球后已失去身体重心,已不能继续击打B回出的任何球,可以判B是winning ball,stroke to B。

2, no let (在排除上述stroke的可能性之外)
可能性一:有妨碍,但妨碍极小,判no let。
可能性二:B的击球非常勉强(失去重心,或其他原因),根本不能进行有效回球,判no let。
可能性三:B没有尽力击球,判no let。
可能性四:B有故意上诉,借以拖延时间休息的嫌疑,判no let。

3,Let (在排除上述stroke的可能性之外)
可能性一:A的位置并不妨碍B挥拍,且B也不一定能把球击向A的方位。但B有理由担心其可能受到伤害(拍子,或球),但又没有严重到stroke的程度。判Let。
可能性二:A已尽力避让,且能避开。尽管MS有stroke的嫌疑,也还是可以判Let。
可能性三:B尚处于跑向球的途中,尚未完成击球的准备,A给B带来第1种妨碍,判Let。
可能性四:既不是stroke,又不是no let的其他情况。

等等……

不过,在一般正常情况下,就这张图所反映的,就事论事来说,我个人觉得判决考虑的顺序为1)B是否尽力击球;2)B是否可以(且有这个能力)向A的方向击球;3)A和B之间的距离多大;4)A是否尽力避让。这四个因素来奠定判决的基础。

lz的判决应该是有相当的说服力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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追风逐浪 离线,最后访问时间: 2008-5-24 22:26:22 追风逐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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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 一个球例
第12楼  2008-05-24, 21:56 下午 Reply Quote
Joe兄:

不好意思,回复有点迟!

本人目前不在上海,很想与JOE兄以及上海的球友当面交流,希望以后有机会吧.....

跟大家一样,也是在为壁球发烧.

机缘巧合之下,对壁球算是有点皮毛的了解,希望以后跟大家在这方面有所分享......

说回这个球例,Joe的解释非常详细了,考虑到各种可能性.

我要补充的是,

裁判的判罚,就应该就给球员双方有个示范性,就基于安全方面的引导,哪怕是1%的危险可能性,就要尽量避免。这样原则应该在整个球赛中贯彻,令球员双方不至于危险动作频繁。

就这个球例而言,如果是B球员完全有能力有效击球,在那种位置他停止击球是应该鼓励的,因为的确是存在一定的危险性。如果觉得是阻碍是非常微小的,判 LET 是合理的,也是可以解释,如果对方有上诉,应该向其解释清楚。这样的话对双方都有个安全性的引导,可以避免在以后类似的情况下球员继续动作,从而出现危险或受伤的情况,在这方面,作为现场的权威裁判,有利用判罚来作示范引导的责任。

就YINYIN的图示和后来的补充而言,

从我的经验来说,这种情况多数会判STROKE TO B,至少应该判 YES LET,

判罚的依据是:

A在B的前面,双方很靠近,

1、A有可能阻碍B击球向前墙的左方;

2、就算A不阻碍B击球向前墙的左方,也会阻碍了B球员击球后的合理SWING;

3、就算A不形成上述的阻碍,也会因为A太靠近前墙了,B的有效击球应该会形成WINNING BALL,B的主动停止,是基于安全考虑,应该给于鼓励;

4、如果判断B的击球有可能很勉强,回球可能会无力,回球后对A不能形成WINNING BALL,那就可以判 YES LET。

当然,不知道现场情况如何,以上纯属纸上谈兵而已,最后的判决是否合理要看现场的情况而定。

个人意见,不足之处,也请JOE兄和YINYIN指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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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inyin 离线,最后访问时间: 2008-11-21 9:42:12 yinyi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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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 一个球例
第13楼  2008-05-26, 11:26 上午 Reply Quote
追风逐浪解释说明的好详细!!
用JOE的原话来说,裁判永远是最吃力不讨好的工作。判定大家认为对的,没人会来感谢你。判的某一方认为不公平了,招来的就是骂声一片。在现场观众各色的声音中,在双方球员强大无形的压力中,在非常短促的几秒种内,有时还需要克服疲倦,要尽最大能力进行合理准确的判断,真的非常难。
这次公开赛得到的一个小启示是:当双方球员连续打了若干轮比赛,进入最后决赛阶段。在某轮对打过程中,虽然在理论上形成了stroke的阻碍。当时考虑双方球员均已进入极限疲惫状态,同时非击球方也在尽全力避免阻挡发生。因此也可以对这个球判定为let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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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ssih 离线,最后访问时间: 2008-11-21 18:00:37 壁球漫天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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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 一个球例
第14楼  2008-05-26, 11:33 上午 Reply Quote
追风逐浪,很熟悉的名字,在深圳壁球论坛上好象看到过的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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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ysteria99 离线,最后访问时间: 2008-11-21 22:43:15 太陽叔叔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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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 一个球例
第15楼  2008-05-27, 12:38 下午 Reply Quote
呃。。。。看了图片,看了文字说明,还是不能够构想当时的情况。但是其他楼已经有这么详细的见解。实在怀疑自己的脑袋是不是已经退化了。悲哀中。。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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