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一个关于判定let和stroke的问题还是想请教你一下:
你在裁判讲座中说过要判定let或stroke可以通过“三角区域”去判定的,你还分享了你的执法心得,我想麻烦你再把心得用文字写一遍,可以吗?
有时候在看比赛时对裁判判定let和storke的理解会有所不同,而且有些球友对判定的标准也会存在不同的见解,在此再虚心请教一遍,万分感谢!!!
squashwang wrote:有关三角区的问题,规则有详细的分析。 总结了一些好手的经验,有从三个角度和步骤来分析,和大家一起分享 1, 非击球方是否造成妨碍 2, 击球方如果在没有非击球方时是否能打到该球 3, 击球方在击球的同时是否也是非击球方在造成妨碍的同一时间
第一、第二点是判断存在妨碍的的依据,第三点是“经验公式”,可以据此参考,但不能作为裁判判罚的理由的。